土地是弟弟的,房屋是兄弟共有的,只有哥哥設立戶籍,且無出租或營業,地價稅可不可以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稅?

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營業用之住宅用地,且房屋所有權人必須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才適用。土地是弟弟的,房屋是兄弟共有的,只有哥哥設立戶籍,則全部的土地都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因為有土地的弟弟並未在該地上之房屋設戶籍,而設戶籍的哥哥無土地所有權,且與弟弟之間非屬直系親屬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