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路外停車場用地,可否申請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行政院100年6月8日核定限縮停車場用地適用優惠稅率的範圍,自即日起取消依停車場法規定取得停車場登記證之臨時路外停車場用地按10‰稅率課徵地價稅之租稅優惠。目前已核准之案件,俟其停車場核准設置年限屆滿之次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