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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未經核准變更使用而改變為其他用途者,請問房屋稅如何課徵?
房屋之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為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未經核准變更使用,而改變為其他用途者,適用稅率如下:
- 供住家使用者,為3.6%。
- 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為5%。
- 供非住家非營業使用者,為2.5%。
臺北市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未經核准變更使用而改變為其他用途者,請問房屋稅如何課徵?
房屋之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為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未經核准變更使用,而改變為其他用途者,適用稅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