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八大熱門話題

1.坊間討論最熱門的是,哪些人適用房地合一新制?

答:由於訂有日出條款,2016年1月1日實施前取得、且持有屆滿2年者都適用舊制,因此絕大多數屋主都沒有適用新制的問題。

2.持有未滿2年出售房地產者,需要繳交奢侈稅嗎?

答:不用繳交奢侈稅。房地合一實施後同時停徵奢侈稅,但對不滿2年售屋者,獲利部分須依新制課徵45%(持有1年內)或35%(持有1~2年)稅賦。

3.2016年後才交屋,來不及在2015年底前脫手的非自住型投資客,怎麼解套?

答:繼續持有2年以上再求售,此時獲利部分繳20%的稅,等待時間可先出租降低成本。

4.房地合一實施,會進入「重稅時代」嗎?

答:其實未必。房地合一是有獲利才繳稅,自用住宅者有400萬元免稅額,每6年享受1次,超過免稅額部分適用10%稅率;至於非自用住宅者,稅率15%~45%不等,若無獲利就不必繳稅。

5.可灌水裝潢費用,將來申報成本來減稅嗎?

答:未必。財政部有訂出「房地合一課稅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售屋時可列舉廣告費、仲介費、清潔費、搬運費等,當作費用項目;另可列舉裝潢修繕、印花稅、契稅、代書費、公證費等,當作成本項目,據以扣除稅額。但如系統家俱、冷氣等,財稅單位未必會認定。

6.成立公司會比較省稅嗎?

答:公司依新制規定稅率為17%、併入營所稅結算申報。比舊制最高繳45%綜所稅優惠,但售屋獲利還要負擔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賦,總實際稅賦可能要繳到25.3%。相比若個人非自用住宅出售,持有2年以上稅率20%,相對優惠。

7.買2016年1月1日之後才交屋的預售屋,會比買中古屋吃虧嗎?

答:不一定。很多人在2015年下半年鼓吹應把握下半年黃金輕稅期買屋,如以房價正在高點往下觀察,若住滿6年、獲利不超過400萬的自住客不必繳稅;超過400萬元部分稅率10%,經小換大或重購退稅機制,有機會比舊制還划算。

8.有「免驚」族群嗎?

答:至少有4種類別不必擔心房地合一稅。

A、預售屋在未取得所有權之前移轉,屬於權利交易,不適用房地合一新制。

B、賣屋獲利400萬元以內的自住者不必繳稅,估計這類自住客佔比至少達80%以上。

C、重購或換購可享退稅。

D、台北市被調高路段率、房屋標準單價的大坪數高級住宅,舊制售屋所得併入個人綜所稅、適用40%~45%稅率;但2016年新制上路,只要持有超過2年即可適用20%稅率,相對較舊制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