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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拍賣建地,上面有倒塌的房屋,但建照不在拍賣範圍內該如何處理?
有建照的房屋,如未依建築法規定的時效六個月內興建時,會被撤銷建築執照。如果拍賣之建地,有點交且執照已被撤銷時,當然就不會有問題,因為執照被撤照後,買受人因建築執照已撤銷,再申請建照執照。但如果不點交,建照的起造人得依建築法規定續行建築時(取得建築執照的人當初依建築法第30條之規定,已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才可聲請建照執照)就會變成土地與建物不同一人所有,就要與建照執照的人協調,或則依民法第425條之1規定請求地上物所有權人給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