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標得房子繳清尾款,承辦書記官卻說有第三人提出異議要求有租約不能點交,但投標前法院公告租約已經排除為點交,後續要怎麼做後處理呢?

已經得標繳清尾款的房子,除非對方能提出相當具體的證明,如公證租約,或者願意提供擔保,否則是很難對得標有影響。但是如果透過訴訟,標得房子真的從點交變成不點交,就要以買賣權利瑕疵擔保,要求撤銷拍賣,返還投標價金,不過要在法院分配價金前就得提出,才不會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