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標得之房屋,如果第三人租用且租約已到期,應如何處理?

投標人當標得房屋後,而租約到期時,如不願續租於第三人,應注意二件事:其一為通知承租人表示不願續租,請求合約到期時交屋,其二拒絕承租人之租金給付,如承租人仍欲佔用,則可依法訴請返還租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