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標得房屋而拍賣公告註明不點交,如該屋係屋主自住應如何處理?

查封時屋主與第三者訂立租賃契約但仍由屋主佔住而拍賣公告註明不點交,屋主仍應受點交命令拘束,換句話說,拍定人可以聲請執行法院點交,執行法院亦應以債務人自住,而解除屋主之占有,點交於拍定人,至於第三人能否主張有租賃關係,而請求交付租賃物,則係另一問題,並不防礙點交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