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撤回的原因?

1.和解: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達成還款和解條件,而由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撤回。

2.特別拍賣:最後一次拍賣無人應買(流標),即視為撤回;債權人要申請重新鑑價,才會從第一次開始拍賣,但重來時間約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