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流標怎麼辦?

如果第1次拍賣無人得標即宣告流標,這時,債權人如不願意承受該房屋,就減價進行第2次、甚至第3次拍賣,經過2次減價,仍未拍定也無人願意承受時,就由法院強制管理,由第三拍拍賣底標價原價公告應買三個月,應買期三個月中,債權人可隨時提出8折減價特別拍賣,再無人應買,債權人只得承受,撤回案件或另行估價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