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如何標購法拍屋?

(1) 確實了解法拍屋資訊:法院會於拍賣前十四天公布於法院公告欄內以外,並於報紙及不動產企管顧問公司(EX:第一房訊)都有提供相關情報。
(2) 選定物件:在各拍賣物件中選定目標,依個人預算及需求選定區域、地段,以利進一步的實地瞭解。
(3) 現場勘察:在確定物件後,可以到標的物附近做實地的瞭解,看物件所在處與住址是否相同,避免有看錯屋之疑慮,做實地調查外,同時也可和同類型的房子做比較,以評定是否值得標購。
(4) 投標:法拍屋的拍價訂定大約低於市價二~三成,而依投標規定須繳納投標總底價的兩成保證金,保證金在新台幣壹萬元以內者,得以仟元大鈔放進封存袋內,將袋口密封,在封口處簽名或蓋章,未得標者由法院當庭退還。
(5) 開標:投標當日由競標者中出價最高者得標,若無人投標,則於下次投標時按前拍總價再打八折作為拍賣總底價。
(6) 得標:若是得標,應在七天內(含例假日)到法院民事執行處繳清拍賣金尾款,並依法院行政流程時間取得「權利移轉証明書」(約14天)。
(7) 完稅:到稅捐處辦理契稅及相關稅費。
(8) 過戶:持稅單、權利移轉証明書、戶籍謄本到地政機關辦理過戶,即可完成移轉手續。